华体会实验室安全管理
准入制度
(2021年修订)
为了加强对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,防止实验室里安全事故的发生,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,确保实验教学及科研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我校实验室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、工作的人员,具体包括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员工、博士后、其他各类聘用人员及在校学生、留学生等。
第二条 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、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、防护措施及环保知识等方面的培训。
第三条 培训结束参加安全考试,取得安全合格证书,成绩合格者方能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。
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增长实验室安全知识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。实验室安全准入应至少包括三个阶段:
(1)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: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,时间 2~4 小时。
(2)自主学习:通过“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”的“网上学习”页面,可以浏览系统中全部的 PPT、制度、习题等,完成安全知识的自主学习,时间不少于 4 小时。
(3)在线考试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“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”进行考试。考试总时间为 1 小时,总分 100 分,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90分(含)为考试合格。可以进行多次考试,以最高得分计成绩。
第五条 对考核未通过的教师和学生需继续学习,再次参加考试。
第六条 凡使用学院实验室开展实验及科研工作的教师均需与学院签订《化学化工学院安全责任书》,并按责任书的要求管理好实验室。对拒签者,学院有权收回其使用的实验室。
以上条款由学院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华体会
2021年4月19日